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及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应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审查把关。
2、本批次国家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6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2)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6年返校的退役复学生;
(4)上一年度各类遗漏人员。
3、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二、报送材料
9月1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入伍学生个人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存入银行”一栏“开户银行账号”需填写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号);
2、入伍学生个人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4、退役复学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1月学校为材料齐全的学生垫付补偿金和代偿金,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收到代偿金后需委托家长在生源地偿还贷款。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
学生工作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