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表彰品学兼优、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自强榜样,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人数
评选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40人,由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出资设立“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对“自强大学生”进行奖励,支持他们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每人5000元。各院系具体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它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对奖学金的使用有合理规划,用于进行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提升自我、奉献社会。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
2、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在学院(系)内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四、材料提交
1、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导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一份。
2、《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打印版。
请于11月15日(周二)下班前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行远楼307室),联系人:霍明云,电话66782575,电子版发送至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