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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2017年续贷声明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267

各学院(系):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月12日起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填写续贷声明。

一、范围

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向于2017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学院可参考附件中的学生名单,包含:

1、非毕业生;

    2、2017年考入校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2017年由外校考入我校的2017级研究生新生(本通知将通过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通知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有条件的学院也可通过学院单独下发通知)。

二、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4月12日—424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需详实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

2、学院反馈:412日-424

学院根据附件中的名单逐一反馈学生情况:

(1)续贷学生(含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且有意向继续贷款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是”;

(2)放弃2017年贷款的在校生、不再升学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否”;

(3)升入外校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否”,如有继续贷款意向需向考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4月24日前,学院将本院学生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纸质材料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

3、学校审核:425日-5月5

学校登录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予以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注意事项

2017年考入我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含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如需继续贷款,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再申请续贷。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