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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234

各学院(系):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月12日起开展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

一、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名单中包括提前至2017年毕业的贷款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因升学需办理展期的贷款学生及本应2017年毕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学制延长(如延期毕业、降级等)的贷款学生。

若因提前毕业等特殊情况不在附件1中,需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处理。

二、毕业确认程序及说明

1、学生网上确认个人信息:4月12日—4月24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先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如无错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

学生需准确详实地修改、核对相关信息。需要核对确认的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无法修改的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当前完整准确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等

(3)就学信息: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保证能够准确收到信件;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尚未确定工作,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如哥哥、姐姐、叔叔等。

2、学生核对《毕业确认表》:425日—5月5

学校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统一交给学院(系),由学院(系)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如果附件1中的学生在4月25日之前已经结清贷款,《毕业确认表》中将不再出现结清学生名单,这部分学生无需核对《毕业确认表》。

升学的,由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并在“补充说明”处填写“升学”;提前还款的在“补充说明”处填写“提前还款”;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在“补充说明”处予以说明。

3、学院(系)审批《毕业确认表》:5月8日—5月12

学院(系)审核《毕业确认表》,如学生信息无误,资助工作辅导员在《毕业确认表》右下角写上“经办人:XXX”并加盖学院(系)公章,于5月12日前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如果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毕业确认后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如需继续贷款可申请续贷。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学生名单、学生信息确认等方面若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处理。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不再进行毕业确认,由学生毕业后自行联系放贷的金融机构还款。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1:2017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附件2:2016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