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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7-08-21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

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1日到我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附件1),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了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

1、《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

2、《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

3、《自愿停贷申请》。

以上材料均需学院(系)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党委公章。若学院(系)续放情况与附件1一致,请发邮件予以说明,不需提交任何材料。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

    1、《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

    2、《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3、《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

    4、《自愿停贷申请》


     学生工作处

2017821

附件2: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3: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自愿停贷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