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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226

各学院(中心):

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补贴额度

(一)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

申请条件:生源地为山东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且为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持有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

学院(中心)审核过程中如不确定该生是否为山东省省内生源,可向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咨询。

补贴额度: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1000/人。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

申请条件:生源地为山东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且曾经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贷款的都可申请;曾经专升本、考研,在任何一所学校的任何一个学历阶段已获得贷款的都可申请。

补贴额度: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生源毕业生600/人,如果该生同时是特困毕业生,按照特困毕业生报送,不再作为助学贷款毕业生报送。

二、申请流程

(一)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

1.符合申请条件毕业生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1)书面申请(A4纸,手写或打印,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同意);(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3)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可返还学生本人)。

2.学院(中心)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请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先本科生后研究生)。

3.学院(中心)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学生书面申请、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和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标注贷款合同号的合同复印件,由学院(中心)留存;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只需提供贷款合同号供学院(中心)审核。

2.学院(中心)审核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请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先本科生后研究生)。

3.学院(中心)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4.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请于111017: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陈鹂。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陈鹂电话:66781925

邮箱:cl@ouc.edu.cn地址:行远楼321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韩莹电话:66781722

  

附件:

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

3.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111

附件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