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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獐子岛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372

各学院:

现将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獐子岛励志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1、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70名,每人5000元,各院系具体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

2、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一年级学生)100名,每人3000元,各院系具体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

二、评选条件

1、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前1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同时满足(1)、(2)、(3)的基础上,被列入2017-2018学年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优先。

2、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列前5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7-2018学年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请见学生处201789号《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四、提交材料

需提交通用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书面版),请于1124日(周五)下班前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行远楼307室),联系人:边洋,电话66782262,邮箱bianyang@ouc.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71114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通用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