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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辅导员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欣发布时间:2018-01-15浏览次数:248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寒假期间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辅导员家访,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家访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家访工作,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进一步掌握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学校与学生家庭、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的长期联系,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主题

坚守初心使命,培养时代新人

三、活动安排

各学院(中心)要在认真总结家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家访活动。一是要拓展家访活动参与面。鼓励学院(中心)负责同志和班主任(导师)参加家访。二是要拓展家访活动方式。在坚持传统入户走访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书信、召开区域性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化。三要拓展家访活动对象。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创业困难、心理问题、单亲(孤儿)家庭、特长生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四要拓展家访活动内容。坚持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开拓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结合起来,与校友访谈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五要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年度专职辅导员家访规划,建立辅导员家访的长效机制,原则上经费从各单位德育经费中列支。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中心)应严明家访纪律,严格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20条实施细则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不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真正让学生感受到关怀与温暖;同时,要注意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发生。

2.家访路线可与辅导员回家路线相结合,可面向青岛周边的学生家庭,也可跨院自由组合成家访小组赴省外进行家访。

3.家访期间,可在家访对象同意的前提下,收集相关工作图片,图片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每幅图片配文字说明(50字以内)。家访结束后,辅导员须撰写家访报告,和上述图片一起于224前报送学生处。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4.本次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评选优秀辅导员家访报告,进行宣传。此项工作将作为我校德育工作评估和辅导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66782766,邮箱:zx331@ou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