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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2018年续贷声明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51

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5月2日起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填写续贷声明。

一、范围

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向于2018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学院可参考附件中的学生名单,包含:

1、2018届毕业生;

    2、2018年考入本校继续攻读学位的2018届毕业生;

    3、2018年由外校考入我校的2018级研究生新生(本通知将通过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通知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有条件的学院也可通过学院单独下发通知)。

二、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5月2日—5月11日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需详实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

2、学院(中心)反馈:5月2日-5月18日

学院(中心)根据附件中的名单逐一反馈学生情况:

(1)续贷学生(含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且有意向继续贷款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是”;

2)放弃2018年贷款的在校生、不再升学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否”;

3)升入外校的毕业生在“是否续贷(是/否)”处填写“否”,如有继续贷款意向需向考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5月18日前,学院(中心)将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纸质材料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

3、学校审核:5月21日-5月25日

学校登录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予以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注意事项

2018年考入我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含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如需继续贷款,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再申请续贷。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