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及全体本科学生:
2018-2019学年校内“四助”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即日起可公开招聘“四助”学生。招聘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为确保新生有充足的时间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2018年秋季学期“四助”工作的招聘原则上不面向2018级新生。
二、工作时间
2018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2月31日,2019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9年3月4日-6月15日。
三、招聘要求
1.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要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
2.学生每人限从事一项工作。
3.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工资为10元/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
四、招聘程序
系统操作详见附件《“四助”工作系统操作指南》。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在线”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一个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5个岗位。
2.单位招聘:各单位根据需求择优录取,如需面试由各单位自主安排。在“岗位学生审批”模块,点击学生学号后了解应聘学生信息,选择“审批通过”或“审批拒绝”完成招聘。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中途更换四助学生,需在系统“工作状态”处注明“离岗”,在“岗位学生管理”模块点击“新建”,输入学号添加新上岗学生。
3.用人单位需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4.各单位9月7日前完成招聘,学生9月10日上岗。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学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的形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的养成、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请各用人单位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
联系人:霍明云 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