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经与中国银行商定,于2018年9月21日(周五)13:30-15:00在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二会议室举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和借据签订仪式。鱼山校区的学生9月21日中午12:10在鱼山车队乘车前往崂山校区,签约后原路返回。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附件1中所有学生。因签订合同涉及法律问题,学生本人必须到场签约,他人不能代签。不签订合同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2.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智能卡)、中行借记卡、黑色签字笔(铅笔、圆珠笔或蓝色钢笔填写合同无效)。
3.各学院(中心)专职资助工作辅导员带领学生提前10分钟(13:20)进入会场。
4.为便于收发材料,学生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按照合同号顺序就坐,合同号以现场发放的借据为准。学院座位安排见附件2。
二、材料填写要求及放贷说明
1.现场发放4份材料,包括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已提交学校的贷款申请材料。
2. 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统一讲解填写要求,不要擅自填写以免出错。
3.所有材料必须本人签字,不可代签。签字处需摁手印,注意手印应覆盖在名字处(不是名字上方)。
4.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更换新凭证重新填写。
5.其他材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摁手印。
6.上交材料的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贷款凭证、申请审批表、合同和已提交学校的贷款申请材料。
7.贷款于10月到学校账户,财务处将统一做账,未交学费的冲抵学费,已交学费的贷款会打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此卡为财务处学费库关联的银行卡)。
8.现持有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不能销户,毕业后用来还款,直至贷款还清。
联系人:霍明云 66782575
附件:1.2018年贷款学生名单
2.签约座位图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