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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欣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171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五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朋辈大学生群体自助、互助、助人的功能,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级各班级心理委员,阳光使者团新成员。

二、培训方式

以培训授课为主,辅以小组讨论、团体辅导等形式。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

具体时间

地点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朋辈辅导 暨 2018级心理委员培训开班仪式

2018年11月1日(14:00-16:30)

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号演播厅

心理学基本知识

2018年11月8日(14:00-16:00)

教学楼4区4401

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

2018年11月29日(13:30-15:00)

教学楼4区4401

大学生一般心理问题及其干预

2018年11月29日(15:20-16:50)

助人技巧

基本态度

(参与性技术)

2018年12月6日(13:30-15:00)

教学楼4区4401

具体操作技术(影响性技术)

2018年12月6日(15:20-16:50)

培训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心理委员需遵守培训纪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必要请假的,需经所在学院(中心)同意后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凡迟到早退或请假1次者取消评优资格;凡迟到早退或请假2次无故旷课1次者不得结业。

(二)培训结束后,学员需撰写1000字以上学习心得,学校将为培训合格者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朋辈心理辅导培训证书》,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三)各学院(中心)要做好2018级心理委员参加培训的报名工作,组织其填写《2018级心理委员培训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发至zz@ou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