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学生德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人:宋乐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327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要求,总结学生德育工作经验,推动学生德育工作创新,学校决定对学院(中心)开展学生德育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将采取学院(中心)自查自评,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组实地考察,召开学生德育工作汇报会,学院(中心)互评等方式,全面考核20162017年学院(中心)学生德育工作。

二、评估安排

    1.学院(中心)自查自评

时间:20171120日至20171214

    各学院(中心)应对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德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201711月修订,见附件)进行认真自查,逐项评出等级(每项分ABC三个等级),并形成自查报告和特色工作总结。自查报告要简明扼要的总结20162017年期间学生德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各学院(中心)要总结长期德育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有本院鲜明特色、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显著教育效果的某项或某方面的优秀德育工作经验,形成特色工作总结。

2.评估组实地考察

时间:201712月中旬

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组到各学院(中心)考察相关工作,查阅日常工作记录、工作原始档案等支撑材料,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学院学生德育工作汇报会

时间:201712月下旬

汇报人:学院党政领导

汇报要求:汇报以PPT演示文稿的方式进行展示,汇报内容应包含本单位学生德育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每个单位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4.学院互评

时间:201712月下旬

互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学院互评意见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5.结果反馈

时间:20181月上旬

6.评选表彰

时间:20181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估有关工作,于20171214日(星期四)下班前,将自查报告、特色工作总结、自查评估表电子版发zx331@ouc.edu.cn,自查报告、特色工作总结、自查评估表书面版、汇报PPT、汇报人姓名报德育工作评估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欣,电话:66782766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德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