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2017及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后续申请工作,现需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报送材料: 1.学院(中心)统计填写的《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2.学院(中心)统计填写的《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3.学生个人提交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原件1份,需特别注意“现在工作是第几年”处,2017年毕业生填写“叁”,2018年毕业生填写“贰”。 二、报送时间:2019年5月31日17:00前 三、注意事项 1.附件4为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汇总表,如果该表中有学生现已离开岗位,不符合基层就业申请条件,则不能发放本次代偿金。 2.附件5为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汇总表,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目前尚未下达2018年批复名单,根据工作进度,本次需要一并统计2018年提交申请的学生在职在岗情况,如果该表中有学生现已离开岗位,不符合基层就业申请条件,则不能继续发放代偿金。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附件: 1.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2.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3.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 4.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7 5.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