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月25日起开展2019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
一、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包括因升学需办理继续贴息的贷款学生及本应2019年毕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学制延长的贷款学生,详见附件1。
若因提前毕业等特殊情况不在附件1中,需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处理。
二、还款确认程序及说明
1.学生网上确认个人信息:4月25日—5月10日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先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如无错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
需要核对确认的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无法修改的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当前完整准确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等;
(3)就学信息: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保证能够准确收到信件;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尚未确定工作,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如叔叔、姑姑、哥哥、姐姐等,不能填写未成年人。
2.学生核对《毕业确认表》:5月13日—5月24日
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发至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如果附件1中的学生在学校发放《毕业确认表》之前已经结清贷款,《毕业确认表》中将不再出现结清学生名单。
升学的,由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并在“补充说明”处填写“升学”;提前还款的在“补充说明”处填写“提前还款”;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在“补充说明”处予以说明。
3.学院(中心)审批《毕业确认表》:5月27日—5月31日
学院(中心)审核《毕业确认表》,如学生信息无误,资助工作辅导员在《毕业确认表》右下角写上“经办人:XXX”并加盖学院(中心)公章,于5月31日前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如果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毕业确认后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如需继续贷款可申请续贷。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学生名单、学生信息确认等方面若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处理。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不再进行毕业确认,由学生毕业后自行联系放贷的金融机构还款。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附件1:2019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附件2:2016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