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月25日起组织在国家开发银行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填写续贷声明。 一、范围 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向于2019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可参考附件中2018年贷款学生名单),包含: 1.在校生; 2.由外校考入我校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学院单独下发通知)。 二、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 4月25日—5月20日,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需详实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系统中“学院(中心)”等基础信息错误的需学生本人在系统更正。 2.学院(中心)反馈 学院(中心)根据附件中的名单逐一反馈学生情况: (1)续贷学生(含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且有意向继续贷款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是”; (2)放弃2019年贷款的非毕业生、不再升学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否”; (3)升入外校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否”,如有继续贷款意向需向考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5月20日前,学院(中心)将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纸质材料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 3.学校审核 5月21日-5月31日,学校登录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予以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注意事项 2019年考入我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含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如需继续贷款,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再申请续贷。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附件: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