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财【2018】1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查核实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思想、生活状况摸排并做好诚信教育和政策宣讲。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核实。
二、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诚信教育PPT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整合和补充修订,并采取组织召开例会、主题班会、新媒体宣传、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等情况。案例警示及个别谈话请务必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并注意保密。
2、抽查核实工作中,需在新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及新入库老生)中,随机抽选20%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问题需进一步实地核查时可与寒假家访活动结合。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3月5日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11月21日(周四)下班前将附件3核查名单(电子版)、封装好的信函提交至边洋处;于2020年3月6日下班前将附件6工作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版)、学生处分文件(书面版)(若有)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四、 注意事项
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学生整体的优良学风的养成。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坚持程序到位,公平公正地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边洋,邮箱:bianyang@ouc.edu.cn
电话:0532-66782262。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