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学校即将启动本科生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2019级本科生。
二、认定原则、机构、标准、程序
按照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的规定执行。地方政府盖章的证明表已取消,学院在认定过程中可以请学生提供现成的材料(如低保证拍照件等),但不可要求学生因为认定工作临时开具任何证明。
建议学院在2016-2018级本科生中开展“班级同学意见调查”,内容参照附件3:《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可以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开班会组织匿名填写,或参考其内容通过制作问卷星等线上方式进行意见征集。
附件5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打包文件,请各学院注意保密使用,不要上网或发群。按照国家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因此请学院参考中央下发名单,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认定困难生。同时,学校针对中央下发建档立卡名单和学校困难生名单的不一致部分进行了筛选,详情见附件。尤其请关注在学校认定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却不在中央下发名单中的学生,请学院做好落实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如有学生的错误和疏漏请在认定过程中予以纠正,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三、提交要求
2016-2018级学生:8月28日17:00前
2019级新生:9月19日17:00前
请学院完成①学工在线审核提交;②附件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老生和新生分开提交;③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份,签字盖章后的书面版,提交学校盖章后返回学院留存备查。
按照规定,学院(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实行备案制,学院(中心)在认定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主体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学校将以学院(中心)提交的认定结果为准。
联系人:边洋联系电话:0532-66782262
邮箱:bianyang@ouc.edu.cn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