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我校2020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同时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其他字段信息错误的,本人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更新即可。
(2)学院(中心)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原表上修改。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确认函、网上截图或其他凭证,须有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基本信息。
学院(中心)9月4日前提交2019级、2018级、2017级本科学生及所有年级研究生纸质材料,9月22日前提交2020级本科新生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请审批
1. 2019级、2018级、2017级本科学生及所有年级研究生于8月31日前,2020级本科新生于9月20日前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是“无”。
2.学院于9月4日/9月22日前网上审核学生材料,重点审核贷款人数、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和纸质材料是否一致。
3.9月30日前,学校在“学工在线”审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所有学生回执。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错误会影响贷款发放,因此务必确保回执上信息正确。
2.学院(中心)需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3.告知学生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1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huomingyun@ouc.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