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月1日到我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可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提前毕业、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统计学号变更信息
部分研究生由于硕博连读等原因变更学号,导致贷款到账后交学费出现问题。如有变更学号的学生,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
四、材料报送
若本单位续放情况与附件1一致,仅需邮件确认;如本单位存在漏贷、停贷等情况,请于9月1日前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
2.《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
3.《自愿停贷申请》;
4.《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
以上材料均需学院(中心)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中心)党委公章。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