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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53

学部、各学院(中心):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2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在校生;

3.2021年返校的退役复学生;

4.上一年度各类遗漏人员。

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相应限额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学费总额高于贷款总额,可就高申请学费补偿,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材料报送

910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

(三)直招士官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招收士官协议书》复印件1份。

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A4纸手写,本人签名按手印)。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存入银行”一栏“开户银行账号”需填写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

四、注意事项

学校将于10月为材料齐全的学生垫付补偿金和代偿金,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收到代偿金后需委托家长在生源地偿还贷款。

  

联系人:董喆   66782575   dongzhe@ouc.edu.cn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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