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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52

学部、各学院(中心):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共有88名学生需签订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具体通知如下:

一、签订仪式

时间:20211118日(四)14:00-15:00

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二会议室

鱼山校区的学生中午12:50在鱼山校区一校门乘车,浮山校区的学生中午13:15在浮山校区对面地铁口乘车,预计13:50到达崂山校区南门,辅导员带队步行前往签约地点,签约后原路返回。车牌号:鲁UL6000,司机:夏师傅,联系电话:18660221267。

二、签订准备

1.因签订合同涉及法律问题,贷款学生本人必须到场签约,他人不能代签。不签订合同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2.贷款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智能卡)、中行借记卡、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铅笔、圆珠笔或蓝色钢笔填写合同无效)。

3.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跨校区签署合同和借据的学生需“每日上报”中如实填报个人行动轨迹。

4.资助工作辅导员带领本单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照座次表就座(附件2,依据合同号排序),检查学生携带证件齐全。

签订说明

1.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更换新凭证重新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签字按手印。贷款学生一定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统一讲解填写要求,不要擅自填写以免出错。

2.所有材料必须本人签字,之后在签字处按手印,手印应覆盖本人姓名(手印在名字周围无效)。

3.现场发放签字后上交的材料共有4份,顺序为: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已提交学校的贷款申请材料。

4.贷款拟于12月到学校账户,财务处统一做账,未交学费的冲抵学费,已交学费的贷款会打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财务处学费库关联的银行卡)上。

5.现持有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不能销户,毕业后用来还款,直至贷款还清。

四、其他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2575

  

附件:1.2021年贷款学生名单

          2.签约座位图

  

  

  

学生工作处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