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截止目前共42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二、名额分配
固定名额的项目以管理办法为准进行分配;非固定名额的项目以各单位的参评人数(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相应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全校共100个名额,根据各单位教师“爱心一日捐”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
学部、各学院(中心)具体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查询。
三、评选程序
各奖项由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负责启动评选工作。
1.各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发布奖项评选通知,并在“学工在线”系统及时开启项目批次,分配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系统提交申请。
3.各学部、学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按照评选条件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助名单,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如出现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名额不补。
5.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奖项颁发和表彰事宜。
四、提交材料
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中前12项校设奖助学金的相关材料(参照附件2)于11月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其他项目按照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交。
1.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书面版)
2.中国海洋大学通用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3.小米奖助学金需提交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4.中集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书面版)、汇总表(电子版)
5.感谢信(书面版)
五、注意事项
1.学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评选时间和奖助金额各有不同,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评选,确保人奖(助)相适。
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育人重点工作,请各单位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感恩教育,教育学生知恩感恩、奋发有为。学校鼓励受奖助学生以撰写感谢信、录制音视频等方式向捐赠人汇报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请各单位注意收集优秀素材积极推荐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董喆
联系方式:66782575/dongzhe@ouc.edu.cn/行远楼307办公室
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2.第一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提交材料附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