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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63

学部、各学院(中心):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温暖过冬,学校继续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发放春节补助,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确保学生温暖过冬。为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中央下发名单为准)中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学生(以2023-2024学年学校认定为准,下同)每人发放2000元春节补助。

(二)发放春节路费补助,确保学生顺利返乡。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学生发放春节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山东省内学生每人100元,山东省外(不含西藏、新疆地区)学生每人200元,西藏、新疆地区学生每人300元。青岛市区及周边较近地区学生不享受该补助,本学期未返校学生不享受该补助。

(三)开展家访工作,关心关爱困难学生群体,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关注特殊学生群体,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创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和受助情况,把家访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

二、工作要求

(一)春节补助及春节路费补助申请

20231227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受助学生名单参考附件1)登陆“学工在线”按照项目分别提出申请,两者不得重复申请;1229日前,学部、各学院(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路费补助请在审批意见中标注建议资助金额;13日前,学校审核学生信息,并进行反馈。

(二)家访工作开展

1. 家访对象要求覆盖全部获得春节补助的学生,同时也可辐射到其他学生群体。

2. 辅导员家访的同时,鼓励学部、各学院(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班主任家访,拓展家访参与面。

3. 家访期间,可在受访对象同意的前提下,收集相关图片,要求画质清晰、构图合理、内容明确。家访结束后,整理本单位家访整体情况填写附件2,并选取典型学生案例撰写家访手记,要求实事求是、感情真挚、内容可读性强、适宜宣传推广。

4. 请各单位将家访情况表(附件2)、优秀家访手记(包括典型图片)于202421日前报送学校。学校将择优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切实将学校的关怀送达学生。

 

联系人:董博60895124db@ouc.edu.cn

 

附件:1.受助学生参考名单

                    2.家访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