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本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通过主题班会、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等情况。诚信教育警示案例可参考附件1。
2. 在2023-2024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新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年级新生和新入库老生),通过函调、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作程序
抽查核实工作程序及材料模板见附件2-附件5。
三、工作安排
工作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3日
材料报送:
1. 2023年11月22日(周三)前请将附件3核查名单(电子版)、密封好的信函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2. 2024年3月13日前将附件6工作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版)、学生处分文件书面版(若有),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国家、学校资助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关系到学校整体优良学风的养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引导,认真负责做好核查工作。
联系人:董博;邮箱:db@ouc.edu.cn;
电话:0532-60895124。
附件:1.诚信教育警示案例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查核实工作程序
3.中国海洋大学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名单
4.关于商请帮助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函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情况反馈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查核实工作报告-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