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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海大学字〔2024〕25号)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4-07-04浏览次数:532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标准调整为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