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经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察、选聘领导小组评议等环节,拟引进何幼银到我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6日17:00之前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6782025;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5月12日
根据学校关于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经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察、选聘领导小组评议等环节,拟引进何幼银到我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6日17:00之前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6782025;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