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09-29   浏览次数:203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学校组织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510月至20168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6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申报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成果,填写《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附件),成果及附件电子版于101117:00前发至songle@ouc.edu.cn,成果纸质版(刊物或著作原件)送行远楼315,逾期不予受理。

2、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三年内参评资格。

3、评选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有问题可随时联系学生处,联系人宋乐,联系方式66782809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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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号-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