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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11

学部、各学院(中心):

暑假以来,我国部分地区不同程度遭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受灾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个别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变故造成突发性经济困难。为缓解受灾学生的经济负担,有效保障受灾学生安心就学,学校出资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包含2021级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2.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学生父母(或其他抚养者)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去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4.其他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

二、申请审批流程

本科生登录“学工在线”系统-“奖优助补申请”模块-20219月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本科)”栏申请;研究生填写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突发困难补助申请表》。各单位于917日前将审批后的申请材料(系统提交、附件交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学校尽快审核发放。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主动排查洪涝灾害受灾地区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并重点纳入本批次突发经济困难资助。

2.突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额度为500-2000元,原则上每生每学年申请1次。暑期,学校已向河南强降雨受灾学生发放了专项临时困难补助6679000元,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3. 申请信息要详实,包含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损失金额;如果生病住院,需注明住院总费用、已经报销的费用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如果有责任方,需注明责任方已经赔偿的费用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各单位可收取学生住院电子凭证、出院结算单等材料留存备查。

4. 各单位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根据学生申请理由据实审核。经学校终审发现申请理由和事实不符、夸大事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突发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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