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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11

学部、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同时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其他字段信息错误的,本人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更新即可。

2.学部、学院(中心)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原表上修改。(贷款名单见附件,部分学生因尚未办完手续不在附件名单中,手续完成后可提交受理证明。)

(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确认函、网上截图或其他凭证,须有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基本信息。

910日前以学部、学院(中心)为单位汇总提交所有生源地贷款纸质材料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

二、网上申请审批

1.老生于93日前,新生于“学工系统”权限开启后,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

2.各单位于910日前网上审核学生材料,重点审核贷款人数、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回执校验码和纸质材料是否一致。

3.927日前,学校在学工在线审批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所有学生回执。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在“学工在线”审批并补交纸质材料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告知其不需要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11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3.本科学生因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所以贷款到校后仅代扣专业注册学费和夏季秋季学期学分学费以及住宿费等,余额会返还到学生个人银行卡内,需要叮嘱学生留存贷款余额,待春季学期再自行缴纳春季学期学分学费,不得挪作他用。

4.因新生“学工系统”权限开启时间较晚,网上申请可适当延期至学部、学院(中心)审批前,请辅导员择时通知2021级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联系人:董喆    66782575     dongzhe@ouc.edu.cn

  

附件: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名单(截至2021826日)

  

  

学生工作处

20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