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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中国海洋大学 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20-11-13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1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第一批评选13个项目包括:

1.第十三届永旺奖学金(本);

2.2020年度中海油助学金(本);

3.2020年度天泰奖学金(本);

4.第七届鲁信奖学金(本);

5.第四届德才奖学金(本);

6.第五届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本);

7.第十八届海程邦达奖学金(本);

8.第十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本);

9.第十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本+研);

10.第五届青岛双瑞奖学金(本+研);

11.第二届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本+研);

12.第二届圣武奖学金(研);

13.第六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研)。

二、名额分配及参评范围

名额分配原则:评选范围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学校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评定范围不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学校根据各学院参评范围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共100个名额,根据各学院教师“爱心一日捐”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名额。各项目名额及额度情况请见附件1:2020-2021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本科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1号)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研究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规定成立奖助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科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研究生填写附件3各奖项申请表。

3.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及时提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请特别注意,2018级及以后研究生申请奖学金之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学校进行审核,汇总材料报相关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经公示后确定获奖(助)名单。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

五、提交材料

各项目应提交材料要求及附表请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1120日(周五)下班前提交,本科生材料提交至行远楼307边洋处,研究生材料提交至行远楼135董喆处。

  

本科生事务联系人:边洋联系电话:66782262

电子邮箱:bianyang@ouc.edu.cn

研究生事务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6621

电子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

12020-2021学年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名额分配表

2、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条件

3、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提交材料要求及附表

  

学生工作处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