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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和借据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199

各学院(系):

经与中国银行商,于201612月1日(下午1:30-3:30在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二会议室举行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和借据签订仪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携带的资料

身份证、学生证(或智能卡)、中行借记卡或存折、黑色签字笔(圆珠笔或蓝色钢笔填写无效)。

二、注意事项

1、请学院务必通知到附件1中所有学生。因签合同涉及法律问题,学生本人必须到场签约,他人不能代签,不签订合同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2、各院(系)专职资助工作辅导员带领学生提前10分钟(1:20)进入会场。

3、为便于收发合同、借据和其它贷款申请材料,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合同号顺序就坐,合同号以现场发放的借据为准。学院座位安排见附件2。

4、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统一讲解填写要求,不要擅自填写以免出错。

三、鱼山校区学生乘车安排

鱼山校区的学生201612月1日(周)中午12:10在三角地乘车前往崂山校区图书馆,签约后原路返回。

附件1:2016年贷款学生名单

附件2:签约座位图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签约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处   

20161128

附件2:签约座位图.xls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签约注意事项.doc